税种与税费

城建税与附加

别名: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

随增值税、消费税实际缴纳额附征的税费:城建税按市区7%、县城镇5%、其他1%,教育费附加3%、地方教育附加2%。增值税减免时同步减免。

计税依据

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,与主税同时申报缴纳;主税享受免征或减免的,附加同步减免。小规模纳税人还可叠加"六税两费"减半优惠。

两个注意点

一是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额不计入附加计税依据,允许在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;二是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城建税。算账吧提醒:附加税费虽小,申报表勾稽关系填错会影响主税申报。